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执行时间:2013-05-06
颁布时间:2013-05-06
颁布单位: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农办农〔2013〕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今年,我部继续开展小麦抽样、送检和品质鉴评工作,掌握小麦主导品种的品质状况,评价筛选优良高产品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规程
  严格按照《2013年小麦抽样操作规程》(见附件1)进行抽样,在小麦主产省选择种植面积大、增产潜力大的品种进行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二、抽样送样
  严格按照《2013年各省(区、市)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见附件2)的要求,确定样品数量进行抽样送样。

  三、其他事项
  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小麦抽样工作,组织有关县(市)制定相关抽样方案,安排专门抽样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按照《2013年小麦抽样信息表》(见附件3)所列内容,做好抽样信息记录,保质保量完成小麦抽样送样任务。同时,各省(区、市)要组织有关县(市)及时邮寄样品,并汇总邮寄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省为单位于7月15日前反馈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附件:1.2013年小麦抽样操作规程
  2.2013年各省(区、市)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
  3.2013年小麦抽样信息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5月6日

  附件1
  2013年小麦抽样操作规程

  一、抽样方法
  (一)抽样对象以2012年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县(市)、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和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为抽样对象。具体抽样原则如下:
  1.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县(市):对在一个试点县(市)种植面积大于等于10万亩小于等于20万亩的品种,抽一个样,小于10万亩的不进行抽样,大于20万亩的,按20万亩的整数倍(四舍五入)进行抽样。
  2.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和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在一个试点乡(镇)或万亩示范片内种植1个品种的,抽1个样品,种植2个以上品种的,抽2个面积较大的样品。
  (二)田间抽样方法收割前从田间直接抽样。对同一个品种,将一个抽样对象分成4片,在每一片中随机挑选2个田块,共抽取8个田块。每个田块要按棋盘式抽样方法,选取5个点,在每个点取3行1米的麦子,收集5个取样点的麦穗,混合脱粒后取1公斤样品。再将8个田块收集的样品混合后,即为该品种的1个混合样品,共计8公斤。
  (三)场院或仓库抽样方法对来不及进行田间抽样的,可在小麦收获后从农民场院或仓库中抽样,要确保小麦样品的代表性和品种纯度的单一性。每个品种取样量8公斤。

  二、脱粒和晾晒
  抽取的样品要单独进行脱粒,防止与其他品种混杂。同时注意避免损伤麦粒,去净麦秸和麦壳。
  对于水分较高的样品,应及时采取妥善方法自然干燥,防止霉变。可选晴天在干净水泥地面或席子上晾晒3个小时以上,防止泥砂等杂质混进样品。

  三、样品包装及邮寄
  样品抽样处理后,请以县(市)为单位直接邮寄,不能及时寄出的请在阴凉、干燥处妥善保存,避免高温和受潮。邮寄时用布袋包装样品,并用线将布袋缝好,布袋和缝口的线必须足够结实,以防在邮寄过程中袋子缝口破裂。冬麦区最晚于7月底、春麦区最晚于8月底前,通过邮局将样品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含青岛)、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将小麦样品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宋敬可,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8625。
  内蒙古、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将小麦样品邮寄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王乐凯,邮编:150086,联系电话:0451-86617248。
  安徽将小麦样品邮寄到: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泰安),田纪春,邮编:271018,联系电话:0538-8248196-1。

  四、抽样信息表
  在抽样的同时,请认真填写抽样信息表(见附件3),抽样地区在生产期间出现的异常天气、严重病虫害及采取的技术措施要详细说明。该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同样品邮寄、另一份单独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附件2
  2013年各省(区、市)小麦样品抽样数量安排表

样品数量(份)

北京

3

天津

3

河北

110

山西

33

内蒙古

28

黑龙江

8

江苏

70

安徽

87

山东

168

青岛

17

河南

181

湖北

40

重庆

14

四川

70

贵州

4

云南

18

陕西

48

甘肃

38

青海

7

宁夏

11

新疆

33

新疆兵团

6

黑龙江农垦

3

合计

1000



  注:根据2012年整建制推进试点县、整建制推进试点乡、万亩示范片安排情况,优先在试点县和试点乡抽样,实际抽样数量根据示范片种植小麦品种多少确定。

  附件3
  2013年小麦抽样信息表

  省市县

抽样单位基本情况


  整建制推进试点县()/整建制推进试点乡()/万亩示范片()

  高产创建示范片编号或涉及的乡(镇、场)村(庄、分场):

抽样小麦品种名称

抽样类型

田间()/场院仓库()

该县本品种种植面积(亩)


  该县本品种单产(公斤/亩)

栽培管理记录


  1、播种日期:月日2、播种量:(公斤/亩)3、取样时间:月日

  4、施用的农药和肥料(时间、名称、用量、施用方法):

  5、主要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发生情况:

抽样负责人信息


  姓名:工作单位:电话:

  传真:通信地址:邮编:


  注:1、此表需分品种填写;2、抽样员在进行抽样时需同时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随同样品邮寄、另一份单独邮寄到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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