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1年度公路(水运)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1年度公路(水运)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执行时间:2012-05-17
颁布时间:2012-05-17
颁布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1年度公路(水运)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黔交建设〔2012〕9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公路局、航务局、交通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高速公路管理局:
  我省20 11年度公路(水运)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共评价从业单位17家。按单位类别划分,有公路勘察设计单位14家、水运勘察设计单位3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布,网址为:http://www.qjt.gov.cn(“通知公告”和“交通建设信用信息”栏目)。

二、鉴于目前部尚未出台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规则,本次信用评价仍采用多评价主体的方式进行评价,业主单位按《贵州省公路水运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试行)》(黔交建设〔2011〕59号)评分(权重为30%),质量监督机构(省质监局、省造价站)及厅按各自掌握的情况独立评分,权重为30%和40%,最终结果为加权平均。

三、本次评价结果适用期持续至2012年度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为止。

四、对于从业单位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时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鉴于省内外尚无统一的评价规则,厅《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1〕20号)中第14条规定暂不执行,凡初次进入我省市场的勘察设计单位均默认为B级。

五、按照《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1〕20号)第18条规定,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即:不直接用信用评价结果取消已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或清退已入场的单位。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贵州省2011年度公路(水运)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序号

设计单位名称

信用评价得分

信用评价等级

 

公路勘察设计单位

 

 

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95.51

AA

2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5.08

AA

3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89.71

A

4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89.10

A

5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8.95

A

6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87.60

A

7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87.55

A

8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86.50

A

9

辽宁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86.10

A

10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5.92

A

11

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84.10

B

12

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83.70

B

13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83.20

B

14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9.60

B

 

水运勘察设计单位

 

 

1

贵州顺达水运规划勘察设计所

90.60

A

2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88.40

A

3

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86.7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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