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7]6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7]6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时效性:现行有效
执行时间:2007-12-18
颁布时间:2007-12-18
颁布单位:日照市人民政府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7〕66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日政发[200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7〕66号),加快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发展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民生、促进生产消费的有效途径,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将其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0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80.42亿元,增长1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5.7%。尽管我市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内先进市相比,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行业结构不合理;缺少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布局分散,发展载体不强;服务业投资相对较少,发展速度不快。所有这些都是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繁荣服务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积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优势,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活力,为加快富民强市新跨越、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立足日照实际,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以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壮大现代服务业,提升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商贸服务、旅游产业、文化体育、房地产业、科技信息、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等八大重点领域,培育服务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场三大载体,做大总量,提高比重,优化结构,增加就业,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先导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工作指导上,要把握六条原则:(1)推动思想解放,革除发展障碍;(2)明确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特色;(3)科学规划布局,强化载体建设;(4)加强政策引导,力促多元投入;(5)实施人才战略,提供智力支持;(6)促进节能降耗,实现科学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以上;服务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5%。到2020年,实现经济结构向以服务经济为主转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实现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满足生产、消费、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及全国、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突出城市特色,推进资源整合;各区县要尽快制定完善本辖区内的“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各行业的协调发展。抓紧制定《日照市物流发展规划》等专业规划,形成规划的基本覆盖。要将《日照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06-2020年)》等各项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规划的布局、立项、审核及实施工作,加强规划管理,促进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规划涉及的服务业用地要做出预留,居民小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要根据实际需求配套建设便民设施,按规划改造提升各类农贸市场。

四、立足发展优势,重点培育服务业八大产业
  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港口和环境优势,做大做强八个重点产业,形成以工业化提供增长动力、以城镇化拓展就业空间、以国际化提升服务水平,并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吻合、与现代制造业相配套、与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服务业体系。
  (一)重点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抓住用好省委、省政府加快鲁南经济带规划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融入“一体”,借力鲁南,服务陆桥,适应现代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加大港口建设力度,以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为依托,以矿石、煤炭、粮油、石油液化品、木材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的运输、仓储、配送为重点,积极培育以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煤炭、矿石、原油三个储运中心和现代物流系统、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现代港口物流发展水平。协调推进日照港B型保税物流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港口保税功能。制定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水运企业,重点发展新型无船承运人、国际国内船舶管理等业务,加快推进鲁南(日照)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步伐,下大气力抓好地方海运业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船舶总运力达到30万载重吨;开辟海上旅游客运新航线,加快形成近、中、远相结合的海上旅游客运体系,促进本地海运业的快速发展。鼓励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重点发展快速货物运输和厢式运输,建设货运信息服务网,开展仓储、分销等物流业务,力争到“十一五”末,培育5-10家有影响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四级以上货运企业发展到50家。积极引导大型工商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引入先进的物流模式,实行制造业与服务业分业经营或物流作业外包,实现企业流程再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连锁经营企业把连锁和物流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物流配送促进连锁经营的发展。
  (二)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围绕“建设大市场、拓展大商贸、发展大流通”的目标,积极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建设商业中心区和四大商圈、三条特色商业街及农贸超市,增强日照消费的吸引力,满足市民和游客购物休闲娱乐的需要。积极引导流通企业向外扩展和重组,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的组织结构调整,提高全市的商贸流通水平。积极发展高星级酒店,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力争到2010年全市拥有3家五星级酒店和一批三星级以上酒店,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将社区商业作为城市商业发展的重点,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积极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老年服务、幼儿服务、综合服务为主的社区服务业业态,建立社区保洁、保安、保健、家政为主的社区服务组织,为居民提供方便、多样、快捷的服务。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各类协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全面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使农民共享流通现代化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发展壮大旅游业。充分发挥我市“蓝天、碧海、金沙滩”的优势,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在认真搞好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着力抓好日照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太阳城旅游度假区等旅游大项目的开发建设。推进万平口旅游区、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浮来山风景区4A级旅游区创建。加强对旅游特色村的指导工作,大力开展民俗户星级评定工作,探索推广“公司+业户”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民俗旅游档次。以“水上运动之都”、“海滨休闲度假”为主题,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努力打造节庆活动品牌,不断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服务档次,增加旅游收入,增强旅游经济竞争力,促进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到2010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和总收入力争达到2000万人次和100亿元。
  (四)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市场化改革,围绕龙山文化、莒文化、海洋文化等主题,挖掘内涵,加强推介,搞好文化艺术创作。大力发展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图书音像、文化娱乐、网络文化、文物博览、艺术教育培训和新闻出版等文化产业。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建、改造各类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推动图书馆、多功能影剧院、音乐厅等文化设施建设,发展农村音像超市、专柜。加快文化与旅游等产业的融合,提升城市品位,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力争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管理有序、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体系。精心筹备办好2008年帆船帆板热身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和2009年十一届全运会日照赛区比赛项目,积极申办第二届中国水上运动会等一批级别高、影响大、观赏性强的体育赛事活动。加快水上运动中心等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以水上运动为重点的体育健身休闲运动,增强市民参与意识,使水上运动作为日照的鲜明标志不断得到凸现。
  (五)规范发展房地产业。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点在提高品质、优化结构、有序推进上下工夫,确保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城中村改造,加快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商品住宅和居民集中居住区,建立合理的住房供给体系,加快完善房地产拍卖和交易市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活跃和规范住房二级市场。
  (六)积极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抓好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流通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加快推进日照软件园科研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发展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卫生等以便民利民和方便企业为目的的信息化服务,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不断提升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水平。
  (七)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积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新型银行机构,稳步发展信托投资、企业财务公司、金融担保、证券公司和投资性公司,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加快金融保险业务创新,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上市,增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诚信日照”建设,开展金融机构联合信用评级和外部信用评级,推动依法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八)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通过联合重组、与国外大型商务服务机构合资合作等形式,加快发展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咨询、法律服务、代理、经纪、拍卖等市场中介组织,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执业资格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整顿和规范商务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各类行业协会,探索建立必要的协调磋商机制,及时解决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服务业载体建设,增强发展活力
  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加大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发展载体的培育力度。服务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市场,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三大载体,对促进和带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一)培育服务业重点园区。全市培育1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要搞好产业集聚区、重点功能区和特色园区的规划建设,改变服务业布局分散的问题,推动服务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重点培育现代港口物流园区、文化旅游休闲区、科技创业园区、商贸流通园区、商务服务区、会展博览园等各类重点服务业园区。
  (二)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全市培育20个实力较强、辐射较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服务业企业和企业集团。重点企业要按照主业突出、特色突出、优势突出的要求,大力推进企业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技术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在服务业发展中的领军作用。坚持走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服务企业全面发展的路子,尽快改变我市服务业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分布散的状况。
  (三)培育服务业重点市场。全市重点培育10个服务业市场。对传统菜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有计划的改造,大力支持以超市的形式替代传统的农贸市场、菜市场,完成市区传统农贸市场、菜市场的全面改造、替代与升级。“农改超”可采取直接改造、扩建改造、农加超、过渡型、新建生鲜超市等多种形式。城中村内的传统农贸市场、菜市场,要结合城中村改建规划统一进行,并按《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日政发〔2007〕38号)给予政策扶持;对汽车、房地产、电脑、食品、服装、通讯、建材、旅游服务等为主的专业商品市场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产品、茶叶、果蔬市场要重点给予支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国家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配套支持。

六、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力度
  要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尽快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为支撑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努力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十一五”后三年,全市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每年都保持在45%以上。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管好用活政府引导资金。各区县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覆盖面,改善公共服务条件。各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要重点扶持“三大载体”建设,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同时要正确处理突出重点和带动全面的关系,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支持服务企业运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积极支持中小服务企业发展。采取银企洽谈、项目推介的方式,吸引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服务业领域。鼓励资本实力雄厚的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向服务领域拓展,带动资金向服务业集聚。

七、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发展机制
  加快发展服务业,必须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界限,拓宽服务业发展空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业发展新机制。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打破部门和所有制分割,消除地区和行业壁垒,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统筹规划、配套推进的思路,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尽快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体制。加快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实行企业化自主经营,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加快股份制改造和战略性重组,加快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培育大型服务企业集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行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和开放格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是向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业领域,应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

八、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抢抓国际服务业资本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大规模引进国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努力提升服务业招商项目的策划水平,力争服务业招商引资实现重大突破。大力推动区域招商和大企业招商,狠抓服务业“区位招商”,突出抓好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功能区和特色园区的建设。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丰厚、港路条件优越、交通通信发达的优势,把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作为发展服务贸易的重中之重,加快创建外包服务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外包服务园区,培育有国际资质的外包服务企业,承接跨境服务外包。创新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搞好财税、金融、投资、科技、人力资源开发等政策的配套,推动政府职能、政策规定和企业管理运营创新,努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九、强化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
  牢固树立“人才兴业”思想,把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摆到重要位置。大力加强现代物流等服务业相关学科建设,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学校与社会合作进行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探索学校与服务业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新途径,使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强化服务业发展的支撑要素。人事部门要尽快研究制订全市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服务业发达国家学习,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服务人才。要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引进我市急需的高级技能人才、境外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十、严格落实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对国家、省、市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各级各部门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把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既要解决服务业管理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又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监管促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投资结构调整,规范投资管理,在服务业立项审批过程中,市里立项的项目立项审批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国家立项项目要主动靠上服务,从快办理;经贸部门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第二产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核算,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财政部门要研究提出支持现代港口物流、高新技术、服务贸易企业和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每年按不少于地区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一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部门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中,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用地比例,将新增土地利用指标优先用于服务业,科学安排发展布局,对服务企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提出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对来我市注册的外地服务业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从低收取各项费用;质监部门要加快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一批服务业地方标准,不断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法制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公安交警、交通、城市执法部门要对外地来日照的集疏港车辆和建港车辆做好超前服务,坚持以教育为主,并尽快建立港口物流专用绿色通道,在高速路口和国、省道沿途设立标志牌,实行全天候服务,确保道路交通便捷、畅通、高效、安全;港航部门要探索建立航运发展新机制,扶持航运企业壮大规模,支持发展大吨位船舶,开辟国际航线;农业部门要建立城市蔬菜粮油供应基地,保障城市生活供应;税务部门要落实优惠政策,服务企业的税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各税目中最低限额执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人次比上年有较大增加;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增加服务业创业小额贷款;物价管理部门要深化服务业价格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国家、省、市鼓励类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对列入国家、省、市鼓励类服务行业的,要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热基本同价;市服务业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服务业发展规划,抓好服务业载体的培育工作,组织选定全市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并抓好调度,做好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财源建设资金;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其它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统一制度、部门分工、分散收集、集中核算”的组织方式,认真按时完成服务业统计报表工作,确保真实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要精简与服务业有关的审批项目环节,坚持从快和透明的原则办理;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的畅通;要强化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经营,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和监控,规范市场准入,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标准,制定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考核,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
  (一)强化服务业组织协调机构建设。市政府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总体规划编制、政府投资安排、监督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及考核工作。各区县也要充实调整相应的组织机构,增强对服务业的组织、指导、协调能力。
  (二)健全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统计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日照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统计制度及服务业发展信息的监测、预警、预测和定期发布制度。
  (三)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展服务业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介绍服务业发展动态、政策法规和先进技术,交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把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省、市对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策上来,在全市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增强服务业发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结合各自职能,找准切入点,努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要支持发展服务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方面的作用。与服务业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业的大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密切配合,形成发展服务业的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市服务业办公室要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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