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联关于组织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青岛市残联关于组织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执行时间:2010-07-19
颁布时间:2010-07-19
颁布单位: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残联关于组织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青残联字[2010]23号)


各区(市)残联、文化新闻出版局(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动员引导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积极参与公共文化生活,促进残健融合,根据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组织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残联〔2010〕7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确保此次活动周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先进文化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紧紧围绕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这一目标,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集中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成果 ,推动基层残疾人群众文化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周主题
  绽放生命 共享阳光

三、举办时间
  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举办,各地可根据实际情
  况,相对集中一周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相应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各种展览展示活动。充分利用展览馆、美术馆、社区文化中心和公园等公共文化场所,组织举办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各区市举办的各种艺术展览、展示活动中,要吸收残疾人创作的艺术作品,要鼓励残疾人参与。
  2、深入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体走进社区和农村,走进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文工团、说唱团、歌舞团、曲艺团等文艺团体可组织各类艺术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
  3、积极组织电影展映活动。针对残疾人看电影难的实际情况,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或协调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活动。
  4、着力推进文化助残结对活动。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提供送书上门等文化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
  5、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通过举办健康咨询、康复讲座等方式,在残疾人中普及康复科普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组织重度残疾人开展“一日游”等活动,感受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各种棋类比赛以及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柔力球、钓鱼等群众基础深厚、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组成较为固定的各种球队或爱好者社团,定期举行活动,使健身运动成为残疾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区市残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周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文化活动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残联组织和文化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各自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区市残联要紧密结合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残疾人文化需求的实际,在活动策划和组织上更加贴近生活、贴近残疾人;要充分调动基层残疾人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吸收各类别残疾人参与活动;要不断创新和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选择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载体,切实抓出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活动,逐步把文化活动周办成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繁荣残疾人文化的品牌。
  3、强化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文化活动周的情况,宣传残疾人乐观向上、自强自立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地于2010年8月5日前将各区市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青岛市残联宣文部。
  联 系 人:顾 岩 联系电话:80979528
  电子邮箱:guyanxwb@163.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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