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起诉需要证人作证吗检察院公诉需要证据吗
检察机关是不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但人民法院是有这项权利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若经人民法院的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如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却拒绝作证的,应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十日以下的拘留。”
二、检察院起诉需具备的条件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三、变更监护人需要起诉吗法律规定中变更监护权需要起诉么
法律规定中变更监护人不需要起诉。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当父母死亡或者是失去监护能力的,其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动接替父母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此时监护人虽没有经过诉讼程序,但已发生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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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四、检察院起诉了但是人在取保候审要怎样办
检察院将当事人提起公诉了,但是当事人在
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仍然是可以向申请取保候审的;因为也是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只是一种
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不会被判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五、检察院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吗检察院能够强制证人为案件作证嗎
检察院不可以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但是近亲属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证人不需出庭的情形
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
但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未成年人;
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