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外),在其出口时将已征税款予以退还的制度。
二、出口退税怎么算
出口退税的计算标准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
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三、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1、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外),在其出口时将已征税款予以退还的制度。它是中国特定税收政策的产物。
2、我国颁布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法规。1988年1月开始实行全面彻底退税,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产品,按核定的综合退税率计算退税,并对出口的应退税款一律由国家预算收入退付。1991年开始实行外贸体制改革,重申出口退税政策不变,但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
四、出口退税可以行政复议吗?
1、出口退税的行政复议是指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进行的行政司法活动。
2、它是指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复议机关纠正,复议机关申请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原行政行为或者责令该税务机关补正、限期履行和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裁决的一项行政司法活动。
五、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