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书的公证补充可以吗?公证书可以补充吗?
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正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期限为6个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通过上文对公证书可以补吗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驾驶证可异地补办吗,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可以在异地补办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一般指的是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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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三条
三、无证明如何补办,无证明上户
一、出生证明怎么办
出生证的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新生儿父母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即可办理出生证。其中,《出生医学记录》需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
二、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三、出生证明可以修改吗
1.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新生儿家长在办医学证明时,对医学证明上的新生儿姓名等重要信息没有异议,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印证。
2.如需改名,监护人可先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然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办理更名手续。
四、没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
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五、出生证有什么用
出生证主要用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证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四、法律中规定单位不能作证人,该如何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单位能作证人,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第72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有义务出庭作证的,所以按照这条法律当中的规定,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出庭作证。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72条
五、诉讼人在未提供有效法律证据的情况下重补法律证据在法律上允许吗?
对逾期提供的证据,一般会组织质证的,如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可作为证据使用。具体参见《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01条、第102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引用法规
[1]《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101条
[2]《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102条
[3]《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六十五条
[4]《民诉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六、拘留所可以带钱进去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拘留所不可以带钱进去,拘留所对被拘留的人员是需要进行人身和携带的物品来检查的,通常现金是不能够携带的。但是相关的生活的必需品可以带进去,非生活必需品是由拘留所统一的登记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