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何索赔,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有下列索赔方法
1、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赔偿问题;
2、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
3、对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赔偿方案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何确定,本文将详细介绍。
专业分析
交通事故案件责任划分很明确的情况下,其开庭后一般都是容易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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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何理赔,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是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的。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要受害人的残疾等级和所发生的费用确定。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四、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这就是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五、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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