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9-06 08:39:33
   
李信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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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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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的是什么,民事程序

关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的相关解答如下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上。上面就是围绕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行政诉讼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的主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这就是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

三、行政诉讼法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包括的有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涉外行政诉讼、附则。总则中有立法目的、诉权等相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四、如何写好行政诉讼起诉书?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行政起诉状的基本格式

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
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案由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4诉讼请求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5事实与理由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6此致、落款、时间此致诉请法院、落款是具状人,时间填写当天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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