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农田和耕地被征收后,农民的生活将如何变化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
一、受征地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专业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主要是指如下六个方面(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比如修建军事设施,外国使领馆等。(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比如说修水电站,修公路、铁路,修水库等等。(三
一、政府征收土地后,需要几年后才有使用权 1、可以,政府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
一、基本农田是指经过严格保护后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
一、国家征地的程序及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单位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单位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单位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